在湖南东安县井头圩镇芭蕉村的村委会办公室里,村民们聚集在一起,热烈讨论着村里即将开展的道路硬化项目。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资金保障。为了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到实处,真正造福农民和农村发展,东安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项目的资金监管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手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由于乡村振兴资金种类繁多、项目分散且涉及环节众多,监管难度较大。为此,县纪委监委会针对这些特点,聚焦资金"审批、分配、拨付"等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今年以来,全县已完成对20075余万元乡村振兴资金的全面排查,共发现30个使用和监管方面的问题。

为提升监管工作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通过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并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涉及乡村振兴、财政拨付、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资金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实施动态监测。

资金监管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县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巡察、与审计部门协作、财务领域贯通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利用信访举报和12345群众热线等平台。截至目前,已开展了6次专项检查,累计接收相关问题线索超过200条。

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今年以来,在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领域共查处15起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2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这些措施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维护了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