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明确2025年我国将同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制定工作。 这一政策方案是国家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突破。根据规定,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将优先考虑那些具有显著临床价值但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创新药。这些药品需满足创新程度高、患者获益明显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包括两类:一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另一类则是截至今年6月底获批的罕见病治疗药品中的独家品种。这些药品可以单独申请进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或同时申请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这一政策调整将为患者提供更多医疗保障选择,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建立更加多元化的用药保障机制,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