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成效显著
自2015年7月起,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率先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十年来,这项制度在福建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7月17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专题发布会,全面总结了过去十年的实践经验。
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办案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治理被污染耕地、林地、湿地42529亩,修复水域面积29773亩。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企业落实惩罚性赔偿约4245.88万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在履行国有财产保护职责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追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73亿元,保护国有资产收益价值6.6亿元。同时,在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领域办理案件占全部办案量的63.76%,充分体现了法律监督效能。
福建省检察院还建立了多项创新机制:联合省妇联出台妇女权益保障协作意见,针对教育权益、校园安全等问题立案1367件;与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整改无障碍设施8200余处。其中办理的健全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案,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无障碍呼救全覆盖。
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案件1967件,推动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的农田5141亩。同时部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修缮文物928处、拆除违建114处。在民生领域持续发力,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28.2亿元,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这些成绩的取得,展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成效。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创新和发展完善,福建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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